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批一般特聘专干招聘职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机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资料:
(1)《光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特聘专干报名表》(报名阶段仅需提供word版本,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4);
(7)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excel版本,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uangmzzrsb@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本人姓名;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材料不予受理。
4.报考咨询
报考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街道办事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为港澳台及境外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街道办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光明街道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一般特聘专干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光明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批一般特聘专干招聘职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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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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