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医院(北京林业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坐落在美丽的北京林业大学校园内,隶属于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设备较完善、功能较齐全的一级甲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北京林业大学医院建筑总面积超过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林业大学医院建设,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医院院长、精神科医生,全职在校医院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中共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保密规定。
3.职业素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户籍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院长1人、精神科医生1人
三、岗位条件
(一)院长岗位
1.具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阶段须为医学院校专业学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精湛,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具有8年及以上的内科/全科/中医/医技等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2.熟悉现代医院管理,熟悉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北京市基层卫生医疗和公共卫生管理,具有在二级以上医院或其他医疗单位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精神科医生岗位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精神医学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阶段须为医学院校专业学习;
2.具有精神医学临床专业的医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资质;
3.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5年(含)以上精神卫生临床工作经历;
4.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四、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
在学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医院的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护理、院感、健康教育、师生员工的医疗保健、科研、行政管理、公费医疗管理等各项工作,并为学校的卫生保健策略、校医院的发展提供实施规划并组织落实。
(二)精神科医生岗位
遵守岗位职责,从事精神心理疾患的临床诊疗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精神心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家医团队服务及日常事务性工作;参与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完成学校、医院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待遇
院长岗位待遇从优,可一事一议,具体情况面议;精神科医待遇根据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1.简历投递:应聘者需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投递时间截止至
简历及相关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应聘岗位、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成绩、照片等。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和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取得的临床、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及3-5篇代表作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4)近五年担任的行政职务、主要学术兼职及管理工作情况。
2.资格审核: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及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筛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3.考核考察:对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考核考察,主要包括业绩和经历评价、面试评估、心理素质测试等综合考察。
4.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结果报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思想政治审查: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6.体检、公示:思想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拟接收人员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学校审议、聘用签约:如公示结果无异议,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010-62337260 张老师
010-62338181 何老师
电子邮箱:beilinzongbaobuhr@163.com
特别提示: 请按照公告报名方式及官方要求进行简历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