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区域教育发展需要,成都市金牛区2024年秋季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19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一、金牛教育简介
金牛区秉承“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服务每一户家庭”的理念,合力推进“建教育强区、办品牌教育”工作进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教育强区,着力构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高教育优质特色、职业教育融合创新、社区教育试点示范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区共有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9所、成都市一级幼儿园29所,学前教育优质学位覆盖率达90.62%;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4所、市级新优质学校27所、市级基础教育名校集团12个,义务教育优质学校覆盖率达92.1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7所,普高教育连续12年获评成都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获优秀等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四川省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1所。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2025年毕业公费师范生。
2.全国普通高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2024年毕业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学位证、毕业证登记的毕业时间为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
3.所有拟聘人员须在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出生日期在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共计19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现场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公告发布日至
(二)资格审查及面谈。
1.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谈在报名地点同步进行。
2.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审查、面谈时间为
资格审查应准备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4)个人简历(5)各类获奖证明(6)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收取报名表、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学生试讲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表达能力、职业气质、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递补对象。
2.考核比例。现场面谈择优选择的考核人数为招聘学科岗位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个别学科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3.考核时间。
(三)双选。
根据招聘学科岗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双选对象;若双选有放弃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递补。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双选结果,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前,再次审核基本条件,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区教育局将进行逐一查核,并根据查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公示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按要求报到办理入编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8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六、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7791242。
七、咨询电话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7798975。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附件1.成都市2024年秋季“蓉漂人才荟”金牛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成都市2024年秋季“蓉漂人才荟”金牛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nniu.gov.cn/gkml/cdsjnqrlzyhshbzj/zkly/12864637595686010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