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阿”战略,推进实施千名硕博全职引进计划,加快优秀人才集聚,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阿克苏地区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302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45人、企业引进5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高学历人才。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三)高层次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企业人才需求的高学历、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
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院士、专家、学者等“高精尖”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认定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阿克苏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优惠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
1.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的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2.给予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在同一县<市>和区域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引进至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博士研究生(正高)购房补贴再上浮20%。
3.发放安家补助。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且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按第1、第2年各15%,第3年20%,第4、第5年各25%梯次发放,其中:引进至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博士研究生(正高),安家补助再上浮20%;引进至县(市)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发放方式同上)。
4.享受职称及岗位聘任特殊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对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至所取得职称对应岗位。
(二)企业引进的人才
对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国有企业、规上民营企业、非事业性质科研机构等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同一县<市>和区域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除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外,还可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标准,同等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对引进至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70万元购房补贴。对落户本地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再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按第1、第2年各15%,第3年20%,第4、第5年各25%梯次发放。
全职引进至阿克苏地区新和县、阿瓦提县、乌什县、柯坪县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可再上浮20%。
全职或柔性引进的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银龄人才、候鸟人才等“高精尖”人才,可根据科研方向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补助和每人每年50万元生活补助。特别重大项目在科研经费、奖励等方面还可一事一议。
曾引进(招聘)至阿克苏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被解聘的人员,如再次被引进,只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不享受相关补贴(补助)政策。
四、引进程序
2024年下半年阿克苏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试岗考核、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其中: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试岗考核、政审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应聘企业岗位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至对应企业指定的电子邮箱,有关事项可向企业进行电话咨询。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2024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自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用人单位对通过报名及资格初审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线上或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着重了解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来阿工作意愿等情况。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经面试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岗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试岗考核,在具体工作中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等。试岗时间15天,试岗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保障。若试岗期间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
(五)体检
试岗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常规体检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3-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填写《考察政审表》。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跨县域调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用文件下发后,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到岗后,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帮助新聘人员快速适应工作。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检查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1.网络报名电话:13572805728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2.政策咨询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社局:0997-2281306
阿克苏地区国资委:0997-2200206
阿克苏市人社局:0997-2657720
库车市人社局:0997-7779802
沙雅县人社局:0997-8362801
新和县人社局:0997-8120506
拜城县人社局:0997-8633675
温宿县人社局:0997-4591208
阿瓦提县人社局:0997-5135150
乌什县人社局:0997-5505183
柯坪县人社局:0997-5823223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3.监督电话:0997-2136169
六、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阿克苏工作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均可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递个人简历(邮箱账号:aksdqsydwglk@126.com)进行咨询和报名,对符合阿克苏地区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的,人社部门将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予以推荐相关岗位。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情况特殊如遇调整的,均以公告的时间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_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ks.gov.cn/zwgk/rsrc/yjrc/20240919/i1087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