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岗位情况,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劳动就业保障相关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服务管理和相关专业知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及相关电脑办公软件使用。
(五)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无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7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少,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及所需报名材料
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187号一楼政务大厅,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20-81544437。
报名材料:填写《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报名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或失业证(离职需持离职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有关证明。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当天有效粤康码及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四)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递补
如岗位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资格(需本人书面提出)、公示影响聘用、已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形的,则可按本次招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花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1891249)负责解释,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81562293)负责监督。
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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