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湖州市绿色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为金融学类、应用经济学类,需具有经济或金融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涉及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7)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拟选调计划数。
(三)组织考核。考核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放弃选调资格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和调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3390189、3390676,联系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715室。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宣人事处负责解释。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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