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核定2024年银川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及工作人员数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0个岗位、49个人,岗位明细、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公告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c1yy.com/)公开发布。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1.要求35周岁以下,即
2.要求30周岁以下,即
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程序
1.熟悉招聘政策。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等,了解熟悉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政策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填写报名信息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岗位一览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应聘者自行下载并电脑填写《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
(三)报名地点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原公交公司服务中心)五楼基层医疗服务部办公室。地址:兴庆区民族南街100号。联系人:王秀蓉。电话:0951-6192073
(四)资格审核
1.由医院社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
2.资格审核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现场反馈。(特殊情况,经社区招聘办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核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3.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取得笔试资格。
5.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6.若应聘者本人无法来现场参加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3)。
四、笔试
1.笔试由医院社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由医院社区招聘办提出建议,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名额。
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或90分钟,具体以医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指定网站公布为准。
5.应聘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成绩由医院在指定网站公布。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社区招聘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面试
1.面试由社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医院社区招聘办提出建议,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名额。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内容。
4.面试公告将提前5日通过指定网站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5.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制,具体以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由医院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经医院社区招聘办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进一步体检和考察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医院通过指定网站发布。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社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医院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社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实施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由医院社区招聘办提出建议,提请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由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提请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与录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社区招聘小组确定拟录人员名单,提请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填报《银川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登记表》,同时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医院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区),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6192073
监督举报电话:0951-6192356
附件1.《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社区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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