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9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5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9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书上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均应与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且与毕业证对应。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
4.笔试时间: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整情况于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会同中共成都市成华区委组织部、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A类公共行业类(具体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能力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能力素质×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成都市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共行业A类参考人员平均分的10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成都市笔试平均分于
5.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
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
(二)面试原件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表》中各岗位的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于
面试原件校验时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准考证》、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面试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面试原件校验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
5.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6.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2.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于面试原件校验结束后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加试成绩仅作为加试人员排名使用)。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十三、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将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
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开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开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岗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
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无关。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四、本公告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政策咨询电话:
成华区人社局:028-84331007
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028-61802812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附件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henghua.gov.cn/chqrmzf/c144208/2024-09/23/content_053406af1341486e948bc99cb7dd99a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