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阜沙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办学校校医。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的招聘要求详见招聘公办学校校医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网络报名成功后,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将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并通过后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401476。
六、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岗位的,将在报考该岗位所有考生中进行补录。
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岗位,将按岗位专业需求,对专业符合的考生进行补录,当没有可补录的考生时,则将本次空缺岗位放在往后的招聘中继续招聘。
以上补录规则中的所提及的考生,必须在考试中取得总成绩60分及以上,进行补录时将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通过网站发布。
附件下载:附件1:阜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公办学校校医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阜沙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3: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fsz/gggs/content/post_2445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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