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总面积约116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科学发展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工业互联网园区”“专家服务基地”,获批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入选全省首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区内企业云集、产业兴旺,目前初步形成了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精品钢与先进材料以及电子设备制造“3+1”产业体系。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大学本科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3.
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3周岁及以下(
4.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所需的其它条件(附件1),其中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和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7.目前为现役军人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
10.按规定其它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初审时间:
3.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网上缴费。缴费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二)面试
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谈人选,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谈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
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考岗位相近)参加应聘的,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可以不用参加面试,直接通过面谈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谈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进行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个人无犯罪证明原件;③征信证明原件;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
考生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谈资格。
(四)面谈
面谈不收取费用,面谈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因放弃或取消面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递补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谈人员,面谈合格线为80分。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谈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面谈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谈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谈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任手续。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或其它原因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谈成绩高者优先,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谈加试。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工作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按照莱芜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莱芜高新区人事、薪酬管理制度,根据政策要求,参加企业职工保险。
五、相关要求
1.有关招聘所有事项信息将通过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lwgxq.jin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计入莱芜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纳入聘期;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内业绩考评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以交流、公开考录、遴选、考学等方式离开。拟聘人员聘用后,在绩效考核中如被列入刚性淘汰名单的,莱芜高新区管委会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方案由莱芜高新区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577111-679;18354124446;0531-78867551
咨询时间:报名截止前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莱芜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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