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是深圳市唯一承担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各类人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人事考试和人才测评服务的专业考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3名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考试院2024年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操作事宜详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附件3、附件4)。
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应聘人员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
五、笔试
时间定于
应聘人员可于11月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岗位内排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并及时公告。
六、资格审核
在各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考试院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素养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各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考试院另行通知。考试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专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考试院按程序完成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它
(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操作说明,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0]39号),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招聘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招聘的员额制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考试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招聘相关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8227999,0755-88123665。
附件1:深圳市考试院2024年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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