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及《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24]3号)文件要求,决定招聘兼职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于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
2.能够普通话教学,并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教学技术。
3.聘请的兼职教师应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也可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鼓励聘请退休工程师、医师、教师。根据需要也可聘请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等。
4.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或来自行业企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能手。
二、待遇
正高职称不超过100元/学时,副高职称不超过80元/学时,中级职称不超过60元/学时。中级以下(含金工实习)不超过40元/学时,顶岗实习教师不计薪酬。
三、聘用岗位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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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iaowu.sjzpt.edu.cn/info/1045/20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