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松潘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02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为编制外聘用人员。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全日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专业优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阿坝州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为22-35周岁(
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有速录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者通过电子邮箱方式递交个人资料,电子邮箱:404048082@qq.com,邮箱标题及文件夹以“所报职务+姓名+性别+学历”的格式标注。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在邮件附件中提交本人户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并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法律综合知识》,以法律基础知识、书记员工作职能职责和法律实务为主。
3.其他事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三、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
1.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2.技能测试有关内容。采取现场记录的方式进行,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录入文字的速度、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打分。
3.其他事宜。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速录测试电脑可自带。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通过松潘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人员。经过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40%、30%。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速录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据优先条件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04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0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06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松潘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07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报党组同意后予以聘用,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08管理
对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按照本院的管理制度予以管理。
09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经查实考生在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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