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共九龙县委办公室九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委办[2017]123号)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岗位对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
三、招聘范围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22年7月8日前户籍在九龙县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应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
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考生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8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
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
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
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检察院辞退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10.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不足3:1比
例的,按3: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7日—7月8日,
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
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红底照片3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到县人民检察院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
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
象、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九龙县人事考试黑名单。
(三)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初审合格者,于2022年7月9日,8:30-12:00到县
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考生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收费标准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文化基础知识及法律常识测验》
2.笔试时间:7月9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6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折合成绩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到低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速录技能折合成绩之和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详见准考证)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时间:2022年7月11日
地点:九龙县人民医院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聘用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体检结果为准的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考生在各个考试环节均
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在各个考试环节,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
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且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当天考试。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
求全程佩戴口罩。
九、公示、政治审查
公示和政治审查工作,由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负责。
(一)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和监督举报电话。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与拟聘人员公示同步进行,在政治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聘用前自愿放
弃等行为出现的缺额。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
(一)签订劳动合同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政审合格的考生,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具体用人单位与编制外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或因单位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等原因不能续聘时不再续聘。
(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基本劳动报酬。工资为3000元/人月。一年按12个月发放。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参照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缴存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按月扣缴。
(三)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具体管理。2.在聘用期间,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共九龙县委办公室九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委办[2017]123号)和个人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县人民检察院编制外书
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九龙县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836-3328996
九龙县派驻公安局纪检组:0836-777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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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zzjcy.gov.cn/jlxjcy/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