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创于1953年的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浙江中医学院成立,2000年整体迁至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办学,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来校视察指导,先后四次对学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嘱咐学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在六十余年办学过程中,学校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理念、“求真、求实”校风和“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学校现有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
学校下设22个教学单位,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等3所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附属杭州市中医院、附属温州市中医院、附属宁波市中医院、附属省立同德医院等4所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其中硕博士研究生5600余人、学历留学生12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等一批国家级领军人才。
我校2003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获批设立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获批设立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学卫生科研教学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5)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
(6)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
三、相关待遇
1.全职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含五险一金)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税前),出站考核优秀、突出者一次性给予奖励性补贴10-22.5万不等。
2.全职博士后可申请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人才专项,获得3-8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在站期间所获科研成果参照学校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办法执行。
3.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4.根据学校人才招聘相关政策,全职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突出者,可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作为人才引进。
5.全职博士后可申请入驻学校教师公寓,住宿费可享受在职在编教师优惠待遇。
四、拟进站人员可申报各类博士后计划/项目
计划/项目_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五、应聘方式
方式一:与团队相关负责人老师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职统招博士后招聘计划表)
方式二: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注:如通过邮箱进行应聘,发送简历时,备注名请修改为“姓名+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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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GoVVK02IHKUVCK5-usM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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