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办公技能,打字速度快,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工作积极肯干,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2.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35周岁以下(
4.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件、法学专业、新闻宣传专业、有文体特长者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涉毒吸毒、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7.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8.其他不宜招聘的。
二、其他事项:
招聘原则: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扫描等工作;
7.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到岗后再按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相关待遇
1.工资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人员相同;
2.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的另有约200元/月绩效工资,实行工龄制。
3.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
4.出差补助等与机关公务员待遇相同;
5.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融安县人民法院六楼614政治部(融安县荣盛路)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截止
(三)具体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将以下资料以面呈方式送交融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融安法院614办公室)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六、具体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父母、配偶、子女
4.2寸免冠彩照1张;
5.《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文末链接下载)
注意事项: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原件一并带来,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72-8123711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合同。
八、录用程序
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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