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13个专业地质调查中心,组织实施区域基础地质调查、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海洋与海岸带地质调查、应用地质调查等,向社会提供地质调查数据、资料和成果的公益性服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交流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地质调查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四)现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八)尚处于试用期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流选调岗位、人数和要求
(一)副总经济师1人。应具备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55周岁以下,有15年以上经济管理、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有副总经济师任职经历。
(二)财务处副处长1人。应具备会计师(或经济师、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有副处长任职经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交流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与相关报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本人户籍证明和职务职称证明等)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为岗位+姓名+单位)发送至邮箱:huyingshan@mail.cgs.gov.cn。
(二)资格审查
按照交流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局及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谈评价
采取面谈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评估。对进入面谈环节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面谈资格。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谈评价情况,由指挥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局及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由指挥中心派人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资格的,由指挥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评估、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由指挥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在局及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请密切关注局及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10-59305194,010-59305196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5号
单位网址:http://www.zhzx.cgs.gov.cn/
附件: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交流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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