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是专门从事农牧业科学研究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着114年办院历史。设有8个行政处室、15个专业研究所,业务涵盖种植业、养殖业、草原、生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牧业经济等研究领域。拥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等重要合作平台13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部委科研平台23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自治区级创新平台30个。在学科建设上,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优势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了48个学科、97个重点研究方向,在保护性耕作、甜菜、向日葵、杂粮杂豆、肉羊、绒山羊等研究领域在全国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和区域特色,在反刍动物营养、大麦、小麦、玉米、旱生牧草、旱作农业、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与预警等研究领域有着良好的科研基础和成果积累。
根据我院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就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副院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副院长。
二、岗位职责
根据院党组工作分工,协助院长分管有关部门和相关院属科研单位,负责指导推动相关学科、团队建设及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科研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有科技研发关键岗位工作或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在业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熟悉科研院所工作,有战略眼光,能够科学决策,注重沟通协调、团结合作。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敢于担当,能够直面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付诸行动。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6.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农牧业学科背景,在本学科领域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发展思路,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当水平的科研成果。
4.符合自治区五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四类以上人才优先考虑。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需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官网(http://www.imaaahs.ac.cn/)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与岗位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373472248@qq.com),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签字版的《个人承诺书》(附件2)等扫描件。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得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应聘者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网上予以公布。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面试
面试以竞职演讲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履行副院长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案例分析等,时间不超过20分钟。竞职演讲主要包括本人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基本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重点围绕本人具备的优势、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承诺和廉洁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本次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初步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1:2的比例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考察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背景核查。考察结果不符合应聘要求的取消考察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履行聘用程序。
五、聘任管理
公开选聘的副院长实行聘任制,不明确行政级别,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一)聘期管理。受聘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根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在任职期内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若因工作变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处理有关事宜。
(二)聘期待遇。受聘人员享受岗位相应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比照相应引进人才类别确定薪酬和科研经费支持等待遇保障。
(三)聘期考核。院党组对受聘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确定考核指标和内容,按照考核结果实施聘任或解聘。
六、退出规定
(一)受聘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对其进行解聘。
(二)受聘人员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针、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2.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的;
3.擅自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文章、作品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5.学术不端受到查处,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解聘的情况。
(三)受聘人员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四)实行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受聘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397285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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