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是集美区唯一一所招收6-18周岁中、重度智障及自闭症学生的特教学校,设有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因工作需要,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特殊教育专业产假顶岗教师2名。
其中教师1预计工作时间:
其中教师2预计工作时间: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5岁。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能胜任特教教育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PDF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xmjmtj@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材料+电话号码”。联系人:
四、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对应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六、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原已就业的受聘人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五险一金转接事宜,若造成五险一金空档的,学校概不负责。
5.未被聘用者,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七、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
附件下载:厦门市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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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imei.gov.cn/zfgg/202410/t20241008_1072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