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名、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2)。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检察、综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试环节或不予聘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范围为甘孜州籍指2022年7月4日前户籍在甘孜州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甘孜州的纳入本州籍,州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专、本科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甘孜州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考生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考生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9.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10.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rsks.gzz.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9:00—7月7日18: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
2022年7月8日18:00前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在线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5.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10日18:00前登陆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同时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备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缴费银行卡账户。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1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2022年报名信息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两寸,底色不限);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2017]80元。面试考务费分别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收取,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5.加分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分;C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折合后加
加分时间另行通知,请所有涉及加分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分别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甘孜州康定市榆林新区木雅路一段2号楼377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分别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七、递补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由驻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0836-2872025甘孜州人民检察院:0836-2878735)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
(二)http://rsks.gzz.gov.cn/)发布。
(四)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0836-2812937
(五)技术咨询电话:
(六)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28日
附件1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xls附件下载
附件2甘孜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xls附件下载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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