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初中道法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具有深圳任教初三年级道法教学工作经历和经验优先。
3.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符,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调能力。
5.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方式:板书+说课
2.考核时间:届时将电话通知
四、聘用待遇
经学校面试合格录取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罗湖区教育局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请有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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