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21]240号)、《关于深入实施党建统领网格治理提升行动加强更好发挥网格作用的重点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委组织[2024]188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其中2名面向黄桷坪街道现登记在册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专职网格员招聘,另外2名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在部队有立功受奖的复员退伍军人或与黄桷坪街道建立劳动关系且受到街道及以上表彰的专职网格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二)加分条件
1.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加1分;
3.研究生毕业加2分;
4.考取国家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分别加1分、2分、3分,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取最高分加分;
5.与镇街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村(社区)专职网格员,在村(社区)工作3年以上,按工作年限每1年加0.5分,不超过3分。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
(三)不予招聘范围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涉黑涉恶问题人员;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9.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
四、招聘报名
(一)招聘公示
黄桷坪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公开发布,公示时间为
(二)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办事处党的建设办公室(黄桷坪正街218号,308党的建设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86629091;
3.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或推荐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4.报名资料:已填写完善的《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社区专干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复印在一张纸上);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合同复印件或者社保缴纳证明1份。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和加分条件初审,并经招聘领导小组复审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三大项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聘岗位数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时方可开考,低于1:3时,报请党工委会研究同意,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或重新发布公告再次报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出卷阅卷,分值占50%,内容以社工专业知识为主,并有政治、时事和写作等考试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计算机考试
采取现场电脑操作的方式进行,分值占10%,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office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占40%,按笔试成绩×50%+计算机考核成绩×10%+加分之和,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区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40%+加分。
(四)联审、体检
1.联审。按照考试总成绩1:1.5比例确定联审对象,由街道进行初审,然后报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2.体检。对联审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在辖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对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进入联审和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因联审、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果又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联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社区工作人员相应报酬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补录
试用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者在组织招聘后3个月内又出现少量缺额的,原则上从本次联审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补充对象,按体检、公示、聘用程序,予以补录。补录后仍有缺额,另行招聘。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社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区委组织部、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社会工作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黄桷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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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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