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杭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招商信息、资源要素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和产业投资促进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承担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以及投资促进宣传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境内外投资者及中介机构的对接和投资促进战略合作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项目引进的政策咨询、协调推进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范围 |
招聘人数 |
基本要求 |
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杭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产业招商 |
专业技术 |
全国 |
1 |
30周岁及以下(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用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专业相符均可) |
1.具有2年及以上在知名咨询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各类单位,从事产业研究分析、投资咨询、招商引资、投融资管理、生产研发或经营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的经历。 2.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见附件),邮件主题请注明“产业招商+姓名”,并提供如下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1.《杭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
4.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及个人荣誉、工作业绩等材料扫描件。
5.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hz_tczx@163.com,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参加面试前需携带报名佐证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要达到3:1,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由招聘单位研究,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网站(http://tzcj.hangzhou.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内容包含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hangzhou.gov.cn/)、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网站(http://tzcj.hang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机关纪委:0571-85259189;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组织人事处:0571-85257770。
(二)咨询
杭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
咨询电话:0571-85257756、852591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人:郭彩霞、许凯。
本公告由杭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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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