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民事类、刑事类、行政类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关法律机构工作经历的;
3.热爱本职工作,有团队合作及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4.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szsdyrmyy.com)。
2.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8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银河一路利群超市西侧观光电梯5楼529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流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1)提交《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最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填写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4)个人简历(自荐材料)1份;
(5)1寸免冠近照2张。
3.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即为总成绩,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如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行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应聘的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4.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查一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有工作经历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考察证明;无工作经历的,由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考察证明内容应涵盖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6.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有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它要求
1.所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均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如遇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研究决定。
2.所有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招聘方案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7-3058096(埇桥区卫健委人事股)
0557-3315661(医院纪委书记室)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55012(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查询网站: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zsdyrmyy.com)
附件1:/upload/file/20241010/20241010105528_48171.docx
附件2:/upload/file/20241010/20241010105538_19135.docx
2024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zsdyrmyy.com/display.php?id=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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