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方面的相关研究和技术支撑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知识产权服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运用;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体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中文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tzzscq@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电话、短信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包括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应聘人员。
(二)考试
应聘者资格审核合格后,将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等相关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四)聘用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工作,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在该岗位面试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递补。
本次招聘后1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递补聘用。
(六)工作地点
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知识产权大楼。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东段788号(知识产权大楼403办公室)
联系人:
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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