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富源县公安局营上派出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女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纪律素养,热爱公安工作,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具有担当奉献精神。
(二)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20周岁至35周岁,女性2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本人或近亲属、重大利益关系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二、薪资待遇
经审查合格录用后,警务辅助人员在所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安排出差根据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报销,具体工资根据富源县公安局营上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发放,工资待遇面议。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营上派出所内勤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董警官
联系电话:1838854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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