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海龙街道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接待群众能力,善于沟通,能耐心细致对待办事群众,热爱基层基层服务工作。
(四)热爱农村农业工作,熟悉街道工作且有文书工作经验优先。有基层工作经验及相关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按照海龙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规定待遇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将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lwhlzzb@163.com。
具体报名材料:《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同时请填写《考生报名回执》。
3、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成绩构成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于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补录
本次招聘的补录时间截至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名称请务必标为岗位名称+姓名。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官网,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手机和摄影器材等不得携带入考试室,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人员处。
2、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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