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下属临海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聘岗位
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较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做事细致耐心,且具较强的沟通与综合协调能力,拥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临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且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4.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工作表现良好,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大洋街道凯歌路5号)307室,电话:0576-85289297。
(三)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提供材料
1.《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临海市信访局办公室307室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选聘资格。
五、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资格审查。
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本人放弃考察的,可视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2.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解释为准。
附件: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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