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灵乡卫生院2024年招聘1名合同制康复技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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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10-15
  • 截止日期:2024-10-18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大冶市灵乡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报大冶市卫生健康局、大冶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审批,经研究,我院拟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合同制康复技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康复技师人员1名。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具备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1014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大冶市卫健局体系内在编人员及现有合同制康复技师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101817:00

3.报名地点:大冶市灵乡卫生院公卫楼2楼行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4-847249118062279229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资料

《大冶市灵乡卫生院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大冶市灵乡卫生院招聘合同制康复技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

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近期一寸照2(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3:1,未达到3:1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4)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大冶市灵乡卫生院公示栏发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大冶市灵乡卫生院公示栏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按面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大冶市灵乡卫生院通知相关人员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填写联系方式时一定要准确,确保通讯畅通。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大冶市灵乡卫生院公示栏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大冶市灵乡卫生院公示栏公示。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在大冶市灵乡卫生院公示栏公示。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伤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院务办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院务办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笔试、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四、公示

大冶市灵乡卫生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灵乡镇栏目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年限每周期一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三)聘用后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工资待遇按大冶市医共体《关于印发<大冶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冶人医共体发[2023]10号)文件规定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按照医院规定由所在科室发放。

六、纪律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大冶市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督。

大冶市灵乡卫生院

20241014

附:1.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docx

2.大冶市灵乡卫生院招聘合同制康复技师报名表附件2.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bdaye.gov.cn/zfxxgk/dfbmptlj/zxj/lxz/fdzdgknr_16829/zkly_16841/202410/t20241014_1156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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