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2024年公开招聘3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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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公开招聘30名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13人。

2.社区B岗: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15人。

3.社区C岗:面向海阳市驻军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以双拥办备案登记为准),招聘社区工作者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掌握全科社工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加强党的建设、收集社情民需、关爱帮扶特殊人群、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治理、代办民生服务等。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40周岁(含)以下,即19831021日(含)之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102109:00-102316:00

查询时间:2024102112:00-102411:00

缴费时间:2024102112:00-102516:00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

2.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录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41023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024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024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102112:00—1025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并在20241025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hyrsjkaoshi@yt.shandong.cn)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需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核准通过的经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4)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社区A岗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社区B岗、社区C岗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A岗。招聘计划取消的,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岗位调整计划将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告。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社区治理相关知识等。笔试时间为2024112900-11:00。应聘人员于202410309:00—112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海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海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海阳市委组织部和海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各镇区街道情况统筹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派到各城市社区工作。由海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各镇区街道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考核。聘用人员在海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试用期结束前因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后待遇

按照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确定新录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海阳市委组织部、海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6691

查询网站:海阳市政府网(http://www.haiyang.gov.cn

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1014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aiyang.gov.cn/art/2024/10/14/art_48035_2938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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