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教体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丰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共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名,均为科级以下干部,具体为:
1.市教育体育教学研究中心专技岗1(男性)1名;
2.市教育体育教学研究中心专技岗2(女性)1名;
4.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综合岗2(女性)1名。
二、报考范围
丰城市教体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或曾经具有2年及以上学校教学经验的丰城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大局观念较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廉洁自律;
3.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在编工作年限需满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和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统一截至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各单位要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职位并将该职位计划数调至该选调单位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持以下证件资料到市民中心北楼二楼人社局第一、第二会议室报名:
1.《丰城市教体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结果备案表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非教体系统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2年及以上学校教学经验证明(原教学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原教学工作单位公章);
7.报名费100元;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于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按全日制学历高、年龄小、在编工作年限长的优先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市委人才办、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1:1比例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丰城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动,工资、奖金、福利等仍由原单位发放。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调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委人才办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配合做好考试相关工作。
(二)本次考试接受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咨询电话:0795-6609210。
(三)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联合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单位解释说明。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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