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国资委、集团党委关于深化所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船舶”)招聘工作,根据公司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和工作实际需要,现将相关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北方船舶是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其前身是始建于1928年的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公司是黑龙江省国资系统唯一的船舶制造型企业,具有近百年历史,是东北地区规模最大、建造能力最强的内河船舶修造企业。公司主要从事船舶设计与制造、船舶修理、金属结构加工与制造。主要产品有客船、货船、滚装船、运油船、挖泥船、顶推轮、浮吊船、浮船坞、3000吨级江海直达货轮等各类军用及民用船舶。
二、招聘岗位
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2024年市场化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需求明细表-6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薪酬待遇
按照北方船舶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业务操作水平,有较强的业务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禁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聘时不得竞岗: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到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的;
3.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境)外的;
5.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形成招聘公告,经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集团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1日。
报名网址:
http://www.hlj-shipping.com/rczp.html
参加竞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填写《招聘报名表》,并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荣誉证、任职文件等能证明本人资格、能力、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按实有报名人数进行招聘,不再重新报名。
(三)资格审查
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招聘报名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向不符合资格的报名者反馈说明。
(四)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需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有资格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排序进行面试,面试包含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环节设置一名分数统计员、一名分数复核员,一名监督员。
演讲内容需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优势和不足、对招聘岗位的理解、未来工作打算等,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环节提问问题原则上不少于2个,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选聘上岗评测委员会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评测打分为聘任的重要依据。
面试成绩计算规则:党委书记打分权重占比20%,总经理打分权重占比20%,其他班子成员及外部专家权重合计占比60%。
(五)招聘分数计算方式及确认
招聘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各占50%权重,即:招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最终成绩不低于70分者,具备聘用资格;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仅一人报名的,最终成绩不低于70分者,为拟聘任人选;招聘岗位两人及以上报名的,取成绩高者为拟聘任人选(招聘最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招聘最终成绩的统计在选聘上岗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最终结果由选聘上岗测评委员会签字确认,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结果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审议。
(六)人选确定
公司党委、经理层召开会议,听取招聘上岗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结果等综合情况汇报,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初级管理人员履行组织考察和背调程序,一般管理人员履行背调程序,全部合格后,按照岗位属性,通过党委会议或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聘用决定。
(七)公示
公司党委、经理层做出聘用决定后,由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申诉
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诉申请(详见附件3),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九)聘任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岗位属性,分别由公司党委和公司行政下发任职文件,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规定
(一)评分延用
此次招聘,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没有聘任但招聘最终得分为80分及以上的,作为北方船舶储备人才。
(二)同分处理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果评测打分相同,进行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公司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聘用意见。
(三)任期管理
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自公司党委、经理层作出任用或聘用决定之日起计算。
(四)工作纪律
1.选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提前泄露信息,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2.应聘人员要端正思想,要对报名信息和演讲内容真实性负责,对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取消竞聘资格。
3.监督小组要全程参与监督,特别是资格审查、分数统计、确定人选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本次竞聘公开、公平、公正。
4.有亲属参与竞聘的,选聘上岗测评小组成员应主动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符合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无故不如期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北方船舶。
(四)电话咨询:0451-5116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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