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4.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zhaopin.gmczrl.com/Tb5xY,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是此次考试的重要材料之一,请报考人员认真对待,因报名资料填写错误或资料信息不齐影响资格审核和最终录用结果的,报考人员后果自负。
(2)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技术咨询。投递简历时如遇操作方面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麦工,咨询电话:0755-2319599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任意一环节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笔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将另行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并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xlsx
2.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docx
6.附件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gmwsjs/gkmlpt/content/11/11636/post_11636776.html#1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