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酒泉市民政局、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酒民发[2023]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瓜州县所辖渊泉镇、柳园镇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名,其中:渊泉镇10名,柳园镇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4.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具有瓜州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急需专业人才,或在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满5年以上的公益性岗位和政府临聘人员,或是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此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当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时,可根据缺额情况和工作需求,按照报考岗位,从后备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通过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备时间自确定为后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曾被治安管理处罚的(拘留及以上情形);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8.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时收取。凡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地点: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5.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3张;
(4)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本次招聘设置加分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结束后予以加分,并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情况复杂的需提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和说明理由。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岗位和招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比例或按照实际笔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其他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政审考察
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进入考察末位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较高者入围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笔试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素质标准,有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及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聘用。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决定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提交会议研究后,在“瓜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人员聘用及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聘用前无工作经历的,见习期一年,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的,见习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工资薪酬待遇按照《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为保证专职社区工作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经聘用,工作须满三年以上。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瓜州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瓜州县人力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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