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七星区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为:根据《桂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报区人社局审批,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和可以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户籍或常住地在七星区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一)岗位职责:
负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熟练掌握Word、Excel等一系列基本办公软件;
6.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有以下行为者,不予招录:
1.受过党(团)纪或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行为不端、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行为的;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有精神病史的;
8.存在不适宜工作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70号创意产业园14栋1楼大厅公益性岗位报名处)
联系电话:5800097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
2.填写《七星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份(请自行下载打印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考核。
(二)面试: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形象、仪容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反应能力、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交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若中途有报考人员放弃应聘或体检、培训不合格者,可从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参照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休假。
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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