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6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满18周岁(
3.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无明显特征、缺陷,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抑郁症、纹身、口吃、重听、重度平趾足、色盲、癫痫、心脏病、心血管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含二维码);退伍证、党员证件、征信报告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填写打印《安福县公安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安福县公安局四楼403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达不到1:1.5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但三项体能总分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不同面试考场的,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办理上岗手续
完善入职材料,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薪资待遇及管理方式
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由安福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安排,参照现有相同岗位工作人员执行。
六、联系电话
0796-7623017
附件:安福县公安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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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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