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海西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格尔木市公益性岗位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省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7.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
8.驻军部队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9.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10.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格尔木市江源中路70号就业局南
联系电话:0979-8418629
四、岗位工资及待遇
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月3380元,给予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岗位补贴为每月2380元,各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业人员工资补助。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及劳动保障协理员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五、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电子版《就业创业证》打印件。(一式一份)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就业援助对象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申请人个人简历。(一式一份)
6.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一式一份)
附件:2024年10月省级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及要求.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eermu.gov.cn/details?id=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