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名称:财务相关岗位。
(二)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财经制度;
2.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会计核算、出纳、财务管理、财务报表报告编制、预算决算等相应岗位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性格平和,能够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品行端正,敬业严谨,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财务相关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学历、能力要求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科所学专业为经济学(B020101)、财政学(B020201)、税收学(B020202)、金融学(B020301)、会计学(B120203)、审计学(B120207)、财务管理(B120204)(本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具有两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具有财务相关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PowerPoint,WPS等软件,并能熟练使用至少一种财务软件;
3.工作认真严谨、踏实勤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协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④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具有财务相关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⑥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背景色无要求)。
以上材料请按“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请将完整的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打包文件名须按“毕业学校+申请人姓名”命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审核应聘人员的《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在财务处官网发布。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视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20-85211308
(二)报名邮箱:(点击查看)
(三)联系人:赖老师
(四)财务处官网:https://hscw.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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