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共计28个岗位,招 若干
  • 发布时间:2025-02-14
  • 截止时间:2025-12-31
  • 工作地点: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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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 提供住房公寓 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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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关于加快打造事业单位人才高地大力推进人才科创桥头堡建设的实施意见》《衢州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需要,经研究,衢州学院决定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材料与化工、机械、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坐落于素有南孔圣地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学校现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省际合作发展研究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实训中心)、体育工作部等10个学院(部),开设涉及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31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0000余人,专任教师66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20余人。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ABCD类高层次人才(人才团队)共设9个岗位,计划引进9人(个);E类高层次人才共设9个岗位,计划引进20人;F类高层次人才共设9个岗位,计划引进50人;硕士研究生共设1个岗位,计划引进1人。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ABCD类高层次人才(人才团队)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计划数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人才团队)

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学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光学工程类、生物学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9

2

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人才团队)

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3

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人才团队)

力学类、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水利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人才团队)

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统计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光学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系统科学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5

商学院(省际合作发展研究院)专任教师

(人才团队)

工商管理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统计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社会学类、地理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6

教师教育学院专任教师(人才团队)

教育学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7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

(人才团队)

外国语言文学类、翻译类、区域国别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8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人才团队)

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史类、世界史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9

体育工作部专任教师

(人才团队)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生物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博士、硕士

(二)E 类高层次人才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计划数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学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光学工程类、生物学类(微生物学)。

研究生/博士

20

2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研究生/博士

3

建筑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力学类、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水利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

研究生/博士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统计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光学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系统科学类。

研究生/博士

5

商学院(省际合作发展研究院)

专任教师

工商管理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统计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社会学类、地理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博士

6

教师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教育学类。

研究生/博士

7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外国语言文学类、翻译类、区域国别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

研究生/博士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史类、世界史类。

研究生/博士

9

体育工作部

专任教师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生物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博士

(三)F 类高层次人才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计划数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学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光学工程类、生物学类(微生物学)。

研究生/博士

50

2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软件工程类。

研究生/博士

3

建筑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力学类、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博士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统计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光学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系统科学类。

研究生/博士

5

商学院(省际合作发展研究院)专任教师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

研究生/博士

6

教师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物理学类、哲学类、中国史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研究生/博士

7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外国语言文学类、翻译类、区域国别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教育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

研究生/博士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史类、世界史类。

研究生/博士

9

体育工作部

专任教师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生物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

研究生/博士

(四)硕士研究生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需求人数

备注

1

体育工作部

专任教师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研究生/硕士

1

围棋职业段位棋手,或国家级及以上围棋裁判员。

三、引进条件

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主要分为以下八个类别:

(一)A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二)B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三)C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四)D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省级领先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注:以上四类人才未尽事宜详询人事处工作人员。

(五)E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1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主持或参与),或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2)理工类人才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5 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人才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项,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

3)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六)F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年龄、业绩条件分为F1F2 两档:

1.F1 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199011日后出生)。

理工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或顶级会议发表论文2 篇及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或顶级会议发表论文4 篇及以上。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 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 篇及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 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 篇及以上)。

2.F2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后出生),业绩条件较好。

年龄在41-45周岁的理工类优秀博士,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且具有两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的人才,可优先考虑。

年龄41-45周岁的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七)人才团队

团队一般由5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 1 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197511日后出生,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团队带头人应为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团队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成员占60%以上。

(八)硕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招聘公告。

四、引进待遇

学校提供的待遇见下表。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人才团队待遇参照学校团队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一)基本待遇

(1)ABCD类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面议;

(2)EF类人才待遇如下表:

薪酬

(万元/年)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

安家补助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人才津贴

(万元/年)

理工科

文科

E

按岗聘

60

60-140

30-90

15-45

2

F1

按岗聘

60

40-100

10

5

2

F2

按岗聘

60

30-90

10

5

2

注:人才津贴按照衢州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业绩特别突出,但不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会议研究可按E类引进,购房补助面积、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按E类待遇,薪酬按其实际所聘岗位等级发放。

购房补助面积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按购房时间所在半年度市房管部门统计的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具体根据衢州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安家补助发放标准

(1)ABCD类高层次人才:考核一事一议,安家补助发放标准根据合同进行。

(2)EF类高层次人才:根据考核通过完成时间追加发放安家补助,标准如下表:

完成时间

E类追加安家补助

F类追加安家补助

3

10万元

10万元

2

40万元

30万元

1

80万元

60万元

(三)其他

1)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2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根据相应标准予以报销。

2)学校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或转学等有关事宜(优先考虑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衢州学院附属学校))。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补助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

4)学校按规定给予应邀来校面试的人才报销一趟来回差旅费用。

5)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

6)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

7)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按公布招聘信息、应聘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学校研究、公示、核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学院官网、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类人才招聘信息网、省市政府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等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及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ABCDEF类、人才团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531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衢州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需 PDF格式),文件名以应聘学院+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发送至人事处和相应二级学院指定邮箱【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期间相应岗位已招录到高层次人才的,或已在网站公布拟聘人员的,则不再受理后续报名,相关招聘进度会定期在网站公布。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入围考试。

(三)考试

ABCDEF类、人才团队岗位,按照实际报名情况开考,不定期组织面谈。硕士研究生岗位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先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入围),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带入后续阶段。对入围对象,学校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面试面谈通过试讲、提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测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研究方向、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实践技能、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面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体检。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需求数,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我校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入围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若无可递补人选则终止递补。

(六)学校研究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党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衢州学院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核准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原则上应在核准后1年内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专业认定办法: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学校根据《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衢州学院审核意见为准;具有企事业工作经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需与专业要求相关,一般可接受报考。

(二)相关流程信息公布在衢州学院官网,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请保持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考核、体检等视作放弃。

(三)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岗位向我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0-8026671(校人事处)、0570-8028406(校纪检监察室)。

七、联系方式

(一)二级学院(部)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联系人

电话

E-mail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程老师

0570-8026552

hcxy@qzc.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刘老师

0570-8026716

jxxy@qzc.edu.cn

建筑工程学院

孙老师

13505702029

jgxy@qzc.edu.cn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毛老师

15057056288

15031@qzc.edu.cn

商学院

董老师

15757302440

sxy@qzc.edu.cn

教师教育学院

李老师

0570-8026588

32036@qzc.edu.cn

外国语学院

吴老师

0570-8025653

32032@qzc.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程老师

0570-8015066

11003@qzc.edu.cn

体育工作部

董老师

0570-8026602

42042@qzc.edu.cn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 王老师     电话:0570-8015289  0570-8026671

E-mailrsc@qzc.edu.cn

学校网址:www.qzc.edu.cn邮编:324000

校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

衢州学院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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