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北京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条件 |
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人员 |
2 |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计算机及管理类相关专业 |
大专或以上 |
1、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系列软件; 2、沟通协调能力强,普通话、粤语流利; 3、能胜任夜班优先。 |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龙藏街19号首层)。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需下载打印附件填写并贴上照片)、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前2名考生(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北京街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北京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北京街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钟小姐、郑小姐联系电话:83640895
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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