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泽县人民武装部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机关文员1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机关文员,人数:1人,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其他要求:1.男性;中共党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持有C1驾驶证。3.服役满5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具有一定的军事训练组织能力,担任过班长职务优先。4.社交能力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反映敏捷,遵守纪律,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安排。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独立撰写能力。
月均工资:4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国防和军队事业,适合从事机关内勤与服务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户籍为福建光泽、光泽县长住人口或曾在南平市服役的退役军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相关的办公软件;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5)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三、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024年10月28日前到福建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报名,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或资料。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由光泽县人武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有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递补进行体检。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八、聘用
1.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光泽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初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前考核合格的给予正式聘用(时间从
试用期算起),试用期满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等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每月为32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转正后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以及年度奖金4000元左右.
2.县人武食堂按军队一类区一灶区标准(约35元/天)提供伙食,个人仅需交纳5元伙食费;值班期间由县人武部提供住宿。
3.年休假按国家《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省、市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光泽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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