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经中共巩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我市乡镇城建规划、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农林水利、环境治理等领域引进3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为我市20个镇(街道)引进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人员的毕业院校及学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1.具有国家建设学科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以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全国147所“双一流”大学为准);
2.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院校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学历(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为准)。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已取得符合本次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
5.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本次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人才需求,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2)选定。具体按以下原则把握:
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为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级学科)包括的二级学科(所学专业的岗位代码前四位,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一致)。
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无法对应的高校自设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等综合判断。
8.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9.聘用后能按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9.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将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实施。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判定)。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后,登录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yishi.gov.cn),点击“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窗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正在进行”右侧“进入”,阅读公告后,点击最下方“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登录/注册”界面。
首次进入报名系统,应先注册:点击“注册”;阅读“考生注册说明”后,点击“同意”;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下方“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密保问题是重置密码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存)。
注册完成后,会出现“考生登录”界面,登录后点击左侧“填写个人信息”,阅读“诚信承诺书”后点击“同意”,逐项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点击“保存”。然后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规格要求:近期免冠正面彩照,红、蓝、白底版均可,JPG格式,宽高像素约为114*156,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最后,务必点击左侧“提交审核”后,考生的报名信息方能提交至资格审核端。
报名信息中“个人简历”的填写要求:1、自高中入学填写至今,按照“个人简历”栏右侧的“填写格式”分段逐行填写,时间连续不得间断;2、对于大学期间的经历,须注明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3、对于工作经历,须注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
相关注册信息、密保问题、报名序号、登录密码是考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如因忘记上述信息造成报名者无法登录报名系统等不利后果,相关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17:00)审核人员将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提交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名资格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信息不完整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再次点击“提交审核”。修改完善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7:00。
3.缴费
(1)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者须登录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60元(请确保银行卡开通银联支付功能,且有足够余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该表须在现场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7:00。
缴费完成后,对非因所报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而提出的退费申请,不予受理。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申请免缴考务费人员(须通过资格初审),应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巩义市人民政府B区1016室人才工作科(巩义市政通路18号)。
拟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显示的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引进人数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核减(取消)引进计划的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3日内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二次选报岗位,不愿二次选报或不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向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按程序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不进行二次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纳考务费不再退还。
(3)依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政策,对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情形的,只加一次。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申请加分人员,按其人员类别,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需提供: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④《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人入伍通知书。③本人退伍证。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⑤《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提交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巩义市人民政府B区1016室人才工作科(巩义市政通路18号)。
经审核认定,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程,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填写提交的信息、照片和现场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虚构信息(或伪造证件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隐瞒影响资格审查结果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报名如有问题,可于报名前(节假日除外)及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0371-69580071、64369636。
(二)考试
本次引进工作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报名者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书面申请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申请免笔试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等材料,到巩义市人民政府B区1016室人才工作科(巩义市政通路18号)审核认定,逾期不再受理;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入笔试成绩。
(2)打印笔试准考证。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经审核认定,免笔试人员不需打印)。考生如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5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加分。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
(2)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的博士研究生不受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限制。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经审核认定免笔试的博士研究生除外),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如考生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显示的主要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的,经查实后,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造成某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3:1)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如该岗位面试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或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含经审核认定免笔试的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人数按2:1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尽事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处理。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产生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人员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本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是否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生未按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备的考察材料(包括本人档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的处理办法确定递补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引进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因公示人员放弃引进资格或被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引进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聘用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管理,聘用单位负责人事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事宜。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者,不得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本批引进人员的岗位等级认定和聘用,按照国家、河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比照八级职员执行(差额部分以补贴形式发放)。
2、住房保障。引进毕业生在巩义城区无自有住房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住房。在巩义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符合郑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其它待遇。本次引进人员在岗工作期间享受3万元安家费(分5年发放,每年6000元)。符合郑州现行人才政策相关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同时申报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的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6个月。
六、其它事项
1、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笔试准考证打印通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考试总成绩、体检通知、拟引进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发布。考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能正常通信,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为提高本次引进工作的公信力,本次引进工作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371-69580858。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_1: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_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pdf
附件_3: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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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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