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2013]42号)、《河南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豫人社函[2019]49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稳就业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焦政[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二、提交资料
1、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2、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照片一张。
3、档案转入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地点: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人才交流中心1号窗口(孟州市东黄河大道0043号)
联系电话:0391-8180776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孟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为见习学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见习生活费补贴不低于1600元,由政府就业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两部分构成,并办理人身意外险。见习期限为一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见习期满未被单位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本人有创业愿望,提供项目开发、就业指导、跟踪扶持、免费创业培训等服务。
五、招聘岗位选择
见习岗位的确定,本着“企业优先、社会公益事业优先”的原则,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核定用人单位的岗位数量,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和岗位,用人单位根据核定岗位数量,结合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情况,择优使用。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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