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长乐区进一步激励教师躬耕教坛的七项行动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40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长乐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的年度绩效考核称职及以上,2023年未参加编外合同专项招聘编内教师考试,且现仍在聘我区公立学校的2019、2020、2021年编外合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40名,其中中学教师岗位11名、小学教师岗位19名、幼儿教师岗位1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者须于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另外4张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及姓名后交给学校);
4.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件原件由学校审核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加盖“系原件复印”及聘用学校公章后由聘用学校存档备查。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按原聘用学段报考相应岗位志愿。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高中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三)资格审核
聘用学校应选派专人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填写《长乐区2024年面向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于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其中中小学考试范围主要涵盖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考试范围主要涵盖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笔试时间暂定于
2.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为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含思考准备时间3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均将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聘用合格成绩
报考者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聘用合格成绩定为70分。面试和聘用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仍然同分,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聘用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递补按相应招考公告规定的为准。
聘用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长乐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选岗
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中小学拟聘人选岗位安排在编外合同教师原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与原聘任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城区幼儿教师岗位安排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其他幼儿教师岗位安排在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与现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本次转聘编内后,其工龄、教龄予以延续,“五险一金”接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28936296,监督电话:0591-28922645。
附件1:长乐区2024年面向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长乐区2024年面向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长乐区2024年面向编外合同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报名登记汇总表.xlsx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zcl.gov.cn/xjwz/zwgk/gggs/202410/t20241025_49148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