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人。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白。居住地在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或通化县。
三、具体岗位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优先),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执行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基础软件。工资2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
五、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进行邪教相关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用工方式
凡被录用人员均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工作。
七、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07,联系电话:3947424。
3.报名时间:
4.提供材料:(1)个人简历;(2)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彩色)四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6)健康证明。
八、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需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标准等另行通知。
3.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以上公告内容由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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