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2025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24]47号)要求,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银龄讲学计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募岗位
全县共招募6名银龄讲学计划教师,详见招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进行(含本县),招募对象为骨干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年龄在65(含)岁以下(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身体条件能够适应设岗学校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履约管理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名时,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的县级医院以上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地址:临高县教育局二楼人事室1,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28262663。
4.线上报名:将材料扫描发送电子邮箱lgjyj520168@163.com
5.报名材料:
(1)《临高县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退休证、职称证。
(3)本人近6个月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三)综合遴选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
(四)公示公布
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年度招募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县教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
(六)上岗任教
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招募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不含临城镇主城区学校,含美台中心学校、美台中学)的讲学教师,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给予3万元补助(备注:中途退出或考核不合格者无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服务期满后银龄教师须无条件退还学校。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临高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表
临高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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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lingao.hainan.gov.cn/zwgk_32990/gsgg/202410/t20241029_3758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