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农业农村局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行政编制。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经验,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
4.新录用的公务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4.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调动。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经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解释为准。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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