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现面向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科技项目管理,承担地勘基金管理、支撑矿产地储备工作。
二、选调岗位
(一)岗位
科技项目管理二处副处长。
(二)岗位职责
从事有关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
(四)熟悉自然资源领域科技项目管理工作,2015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事业单位内设科技管理机构任副职两年以上。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八)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处于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pdf格式扫描件至邮箱dkjjhr@126.com,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格式均为“姓名应聘材料”(如张三应聘材料)。
(1)《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2)身份证、户籍证明;
(3)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
(4)处级以上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5)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事业单位内设科技管理机构任副职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进入面谈后,需提交以上材料原件或原单位盖章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倘若不真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即取消选调资格;对已经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面谈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评价。面谈工作组将以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提出考察人选建议。面谈采用投票方式,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谈评估结果,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中心成立考察小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经中心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后,安排体检。
体检在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心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参选人员提交信息时请认真填报,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参选人员承担责任。
(二)参选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三)请参选人员密切关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10-6808566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中国测绘大厦
附件:
1.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交流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交流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i.mnr.gov.cn/202410/t20241029_2871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