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和《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万才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吉安市外引进医疗领域名医名专家。为做好此项工作,拟定刚性引进名医名专家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名医名专家岗位、数量
1.万安县人民医院临床岗1人;
2.万安县中医院中医岗1人;
三、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人才分为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引进人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引进人才为吉安市外医疗机构的名医名专家。
(二)分类条件
一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省国医名师;
三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2.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3.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地市级三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市外二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引进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的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引进岗位的情形。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工作按月开展,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日起,可长期报名。符合条件者可填写《万安县刚性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业绩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发至万安县卫健委办公室邮箱:waxwsj@163.com。
(2)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业绩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万安县卫健委二楼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情况,由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予聘用。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方向、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本人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相应程序。
5.办理聘用。经考察无问题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确定引进后通知本人办理手续(需要纳入编制管理的还须报县委编委会议审议)。原在职在编的人才按调入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原非在职在编的人才按全职入编引进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和服务保障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服务保障等事项按照《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咨询电话0796-5706990(万安县卫健委办公室)。
六、管理考核
人才引进期间,对引进名医名专家实行跟踪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和《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万才字[2024]2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刚性引进名医名专家工作实施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电话:县卫健委0796-5706990,县人社局0796-5839805。
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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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7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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