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环境执法辅助岗。
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职责
环境管理辅助岗,本单位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诚信不良等记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工类、法律类、计算机及大数据类相关专业,有环境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服从岗位安排,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能胜任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职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3582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的,享受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五、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报名时间为
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进行面试,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相关事宜。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
六、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http://lz.gxrc.com/)发布。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表-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docx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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